.若是“爬头”结婚的新人,即新郎兄长,新人须在未婚兄长裤裆下穿过,以示“得罪了”,才可出门。若被“爬头”的是姐姐,因为某些人会觉得在女性裙下穿过会“不发达”,故会改为送一条裙子给未婚姐姐,俗称“大姨裙”。
7. 迎娶途中,若花轿和花轿相逢,叫做“喜冲喜”,会带来不祥。解决的办法是所以必需互放鞭炮,或是双方媒人各以预备的花交换,这叫做换花。
8.孕妇及带孝者都不能目睹新人出门或过门,更不能触碰到新人的衣物及新房所有的物品。
9. 新郎到女家接新娘时,新娘可能离开娘家或在过度兴奋下喜极而泣,这也甚为普遍而不成问题(甚至是好事,留下“水头”旺女家)。但过门至男家后就不能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