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爬头”结婚的新人,即新郎兄长,新人须在未婚兄长裤裆下穿过,以示“得罪了”,才可出门。若被“爬头”的是姐姐,因为某些人会觉得在女性裙下穿过会“不发达”,故会改为送一条裙子给未婚姐姐,俗称“大姨裙”。
16. 女方再嫁则不可再穿裙褂,也不宜穿大红衣服,宜选粉红、橙、金或银色代替。另外也不须再“上头”,因“上头”代表“成年”,第一次嫁时已“成年”了。在“二朝回门”时亦不用带乳猪。
17. 男方第二次结婚亦不需再“上头”,若再的原因是前妻去世,第二任妻子过门后首要做的事便是在前妻的灵位前敬茶,然后再向翁姑敬茶。
18. 新娘出嫁当晚,会找来一位新娘的未嫁姐姐在当晚睡在她的床上,并摆放生果及红包于床上,祝新娘生生猛猛及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