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消协介绍,近期接到不少消费者反映,一些运营商提供电信运营服务时人为设置障碍,限制选择权。有的运营商规定,2G、3G用户升级为4G业务后,无法再改回2G、3G套餐;而2G服务升级3G后,如要改回2G,也有障碍。
对此,中消协指出,运营商应综合考虑多种情形,为消费者设置退出机制,不应人为设置阻碍。原有合约业务到期后,消费者有权选择终止合同、重新选择合适的其他电信服务,也可以继续按原资费履行,但需双方达成合意。
尤其是,业务到期后消费者是否继续接受原有服务,应由消费者作出明确的表示,不能由企业自行推定。未经消费者同意,采取默认自动续期的方式,“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涉嫌强制交易。” 其实,在业务到期后,电信运营商完全可以默认终止服务,或采取一定方式提醒消费者提前续约。
上一条: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今日乌镇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