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两会”特别报道·辉煌五年③
产业集聚区:机制创新 成绩斐然
本报记者 向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产业集聚区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探索发展新途径,在产城互动、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探索出不少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有力推动了集聚区又好又快发展。
在产业集群培育上,推行择地落户。为优化全市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更好地培育产业集群,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鼓励招商引资项目择地落户产业集聚区的若干意见》。对市内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项目,因地理位置、规划限制或产业配套等原因,不能在本区域内实施的,鼓励择地落户到市内相关联产业集聚区。这样做有利于产业集群的培育,有利于协作共赢,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招商积极性。目前,全市已有10多个亿元以上项目采取了这种模式,如浉河区引进的同合车轮等5个装备制造项目,择地到信阳市产业集聚区建设;潢川县引进的清华产业园项目,择地到信阳市产业集聚区电子产业园建设。
在服务项目落地上,强化贴身服务。实行“四集”服务。“四集”服务是指情况集中咨询、项目集中办理、问题集中办结、投诉集中处理,核心是放权、服务,凡集聚区能办的事项一律下放,凡集聚区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一律集中督办并限期解决到位,该项工作已被市委、市政府作为各级各部门推进“两转两提”的重要内容。实行“零阻碍”服务。为了使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对产业集聚区企业发展实行“零阻碍”服务的实施办法》,服务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并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对入驻产业集聚区企业实行全过程“零阻碍”服务,强化首问负责制、全程代办制、一周办结制、一次收费制、检查审批制、警企共建制、投诉直办制等7个方面服务措施,并对违反“零阻碍”服务的行为予以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行为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向企业道歉、取消评先资格、通报批评等;情节较重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调整岗位、免职或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对主管领导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对主管领导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通过不断督查,“零阻碍”服务措施得到落实和巩固,一些地方还结合实际进行了完善和创新。
在乡镇财源建设上,强化集聚区主平台作用。建立完善乡镇财源建设考核机制。根据全市产业布局,各乡镇不再大规模发展非农产业,这样就与乡镇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形成矛盾,因此,我市提出把乡镇财源建设重点放在产业集聚区考核上,引导乡镇利用产业集聚区的平台开展招商引资,把招来的项目择地落户到关联产业集聚区,按照“异地共建、税收分成、引进方和落户方共同受益”的原则,引进的落地项目产生的投资、税收和产值按比例分配给乡镇。
在招商引资上,强化责任考核。产业集聚区是否有活力,项目是关键,而项目的来源主要取决于招商引资。市里要求各县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负责工业、招商的分管领导每年都要引进1个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落户相应产业集聚区;市直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以及与经济工作联系比较紧密的单位,每年至少引进1个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落户市级产业集聚区;每个乡镇每年至少要引进1个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落户县域产业集聚区。并将招商引资任务纳入各级目标考核,凡当年完不成任务的,取消单位评优评先资格和主要负责人提拔资格,连续两年完不成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离岗招商,连续三年完不成任务的要离职招商;超额完成的,由市、县区政府根据贡献大小,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推进措施上,强化观摩考核。2008年以来,每年均组织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由市四大班子主要成员、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产业集聚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大规模观摩活动,观摩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总结评比,会议开到乡镇一级,并把评比结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同时,市四大班子不定期分别组织相关部门对产业集聚区进行观摩点评,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强化市级考核的一系列举措。
在破解要素制约上,强化三项机制,创新资金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融资公司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全面加强政银企合作,多元化筹集建设资金,所有产业集聚区均建有投融资平台,共有38家中小企业进入全省“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创新土地保障机制。提高产业集聚区土地投资强度,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做好省级重点项目报批工作,积极争取省国土厅直接配备用地计划指标;积极推进土地“三项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效拓展建设用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