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手机内存在空载状态下的容量大小,因技术原因不能检测,容量大小只能参照生产企业提供的数据。内存空载的数据指标是否符GB/T26225-2010、是否含有虚假成分,行政管理部门目前还不能作出客观准确判断,因此对企业处罚缺少相关证据佐证。
为客观调查上市智能手机内存容量的真实数据,北京市工商部门曾联系中国泰尔实验室、北京市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两家机构均答复,因国家对手机内存无相应检测标准及依据,无法检测。
智能手机质量监管亟待形成三方合力
各方人士认为,随着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近年来各种智能手机的“质量门”频频曝光于报端。此次手机内存容量问题浮出水面,再一次暴露出当前我国智能手机快速发展中质量监管制度建设滞后的现状,亟待形成行业、政府、用户三方合力,共同加强建设。
第一,智能手机厂商要加强自律,切实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姜天波建议,厂商应主动消除损害和误导消费者行为,披露的产品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具有可验证性,对手机产品内存容量及可使用容量应给予清晰标注。
二是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针对手机内存容量标识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政府部门行政监管、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技术支撑。
林汉钟认为,当前智能手机领域科技发展迅速,一些检测及行业标准存在内容缺失、更新不及时现象,比如“大容量、大屏幕、高像素”,其中的“大、高”的标准就很难界定,但存储容量换算方式、实际可供使用容量等内容应有统一标准,厂商应该有明显指引,相关误差范围要予以标注,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三是消费者应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敦促经营者切实履行应尽义务,有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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