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红)“法治精神”是大陆未来30年发展的方向。“法治精神”由6个内容构成,其中,奉行“宪法法律至上”应为首要精神。
在日前召开的“第二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徐显明称,大陆今后的法治发展大概有四个趋势。
徐显明称,我们应重塑中华法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中国的法律制度应向世界提供经验和借鉴。当其他国家模仿中国的法律制度时,“中华法系”会获得新生。
趋势1
到2050年前后建成法治强国
到2020年,大陆将要完成四个法治,即“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目前,大陆的司法公信力已成为社会信任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甚至可以说已到了危险的时刻。
徐显明说,没有一个国家的司法权力像中国这样庞大。如何优化司法权配置,使司法遵循其规律,将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应重点考虑的问题。
到2050年前后,大陆将要建成法治强国。不但要实现依法立国、依法治国,更要实现依法强国。那时候,中国将同时是富强的中国、民主的中国、文明的中国和法治的中国。
趋势2
由法律体系转向法治体系
由法律体系转向法治体系。大陆的法律体系已然形成,未来的主要着力点将放在法律实施上。法治体系将由若干环节构成,其中科学立法是前提环节,依法执政是关键环节,建设法治政府是重点环节,树立司法权威是难点环节,全民守法则是基础环节。
趋势3
结束法治建设各自为政状态
法治将向整体协调方向发展,即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一体建设;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将结束大陆法治建设各自为政的状态,沿着整体方向前行。
趋势4
重塑包含港澳台法律的中华法系
十八大提出的“法治精神”,应用法治精神统领法治诸环节建设。
“法治精神”由六项内容构成:一是要奉行“宪法法律至上”,这是法治的地位;二是“追求公平正义”,这是法治共同价值;三是“约束公共权力”,这是法治的功能;四是“尊重保障人权”,这是法治的目的;五是“司法职权独立”,这是法治保障;六是“自由、平等、和谐”,这是法治的尺度。
上述六个内容就是未来10年甚至30年大陆法治发展的方向。
徐显明提出,我们应重塑中华法系,未来的中华法系除了大陆的法律制度,还应包涵港、澳、台的法律制度以及受中华法律影响的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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