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力推进我市中心城区违法违规用地、建设、开发经营项目(简称“三违”)集中整治工作,规范用地、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其他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市中心城区及各管理区、开发区内2007年以来已建成和在建项目在用地、规划、建设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为市集中整治“三违”的范围和重点。
二、纳入集中整治范围的未取得用地、规划、建设等合法手续的在建项目,必须立即停止或自行拆除。否则,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如实申报的,以及在集中整治过程中积极主动配合整改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轻或减轻处理,否则,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一律不准为“三违”户讲情开脱,凡妨碍和阻挠集中整治工作的,一律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各级各部门必须履职尽责,凡发现隐瞒、包庇、工作推诿,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并支持集中整治“三违”工作,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6365676 举报邮箱:xyswzz@163.com
特此通告。
信阳市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建设和开发经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