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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速交警总队曝光河南籍严重超速车辆 我市7辆车上榜

2013-10-02 09:07:34 来源:信阳晚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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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阳消息(记者 吴楠 通讯员 王海艳)近日,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曝光了8月、9月严重超速的河南籍车辆名单,豫Q88888以车速达235公里每小时、超速96%,高居超速榜榜首。名单显示,全省超速50%以上的小型汽车共有26辆,信阳市有7辆上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上超速在50%以上的车辆司机将被罚款1000元至2000元,驾照将被一次扣满12分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信阳市7辆严重超速车辆分别为:豫S38881、豫S3F555、豫SEF886、豫SG7872、豫S93789、豫S65555、豫SH7699。信阳高速交警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超速驾驶已成为高速路上的第一“杀手”。他告诉记者,车速快慢直接影响驾车者视线范围:时速在40公里时,驾驶员一般能看清前方200米内,左右100度范围内物体;时速在100公里时,驾驶员只能看清160米以内,左右40度以内物体。“如果你驾驶一辆时速100公里的小车,假设你身高170厘米,从你的眼睛发现险情,到大脑做出判断,再到作出反应开始刹车制动,生理上的反应时间是1.7秒左右,而这时你的车辆已经前行了47.2米,非常容易造成碰撞、追尾等事故。”

    该名负责人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马上来临的国庆假期将迎来全国高速公路第二次“十一”免费通行,这无疑给大家的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但是大家在享受高速免费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车速,确保自身出行的畅通和安全。同时,为了确保将降速行动落到实处,全省高速交警在假日期间将通过智能卡口系统的高清智能探头开展点测速,并且不定时开展区间测速,以求全方位消除超速行为。

    按照《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时,最低速度不能低于60公里/小时,最高速度不能超过12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超速20%以内,不处罚,可计3分;超速20%以上不足50%的,罚款200计3分;对于超速50%以上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zcm来源:信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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