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记者 张亮
近日,信阳某论坛上一篇名为《商城县官吏!20万能买来什么?》的帖子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该帖子中称,河凤桥乡一小学校长强奸一名7岁女学生,有关领导怕担责任,逼迫该校长拿出20万元安抚女孩家长。
网友在帖子中这样描述:“河凤桥乡小学校长57岁,将本校一个7岁的女学生强奸。在强奸过程中,7岁的小孩子反抗,这个校长硬脱女孩的牛仔裤,女孩回家后疼痛的直哭,家长才知情。事发后,有关领导知情后不是立即报案,而是怕担责任逼这个校长拿出20万安抚女孩子的家长。为息事宁人,又将这个校长开除后调往另一个村任教,事情掩盖了15天才案发。”
该贴发出后,引来众多网友的关注,求真相、愤慨、谴责、责骂声接连不断。
21日,商城县公安局在网上就此事向广大网友作出回复,在回复中称:“2013年10月12日17时许,商城县公安局河凤桥派出所接到匿名群众的报警称,河凤桥乡某小学校长糟蹋了本校一名女生。民警随即出警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并将案件移送给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处理。刑侦部门迅速查清了案件事实真相,该小学校长涉嫌猥亵儿童犯罪。公安机关于2013年10月13日12时许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目前犯罪嫌疑人羁押在商城县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2日,记者就此事分别采访了商城县教育局和商城县公安局。
针对记者对小学校长“猥亵”本校女生的相关情况的咨询,商城县教育局一姓陈的办公室人员答复:“不太清楚,你问公安局吧!”
随后,商城县公安局宣传股一杨姓工作人员证实,情况部分属实,但不是“强奸”,是猥亵。
对于该起猥亵案件的事发时间、校长的姓名、年龄、女学生的年龄等具体信息,杨姓工作人员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为由未向记者透露。
对本事件的进展情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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