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本报民生版报道了我市出租车行业“怪”象面面观,引起了市运管局的高度重视。10月18日,市运管局就此“怪”象作出以下回应。
我市出租车乱停乱放、打车难,部分出租车拒载、不打表、拼客和拉长不拉短等“乱象”确实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乘客利益,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我市的对外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挂靠经营,管理无抓手。仅靠行业培训难以从根本上提高出租车驾驶员素质,出租车驾驶员服务意识不强,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等违法违规现象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二是行业体制不顺,多头管理。由于历史原因,浉河、平桥两区运管所仍承担中心城区80%出租车的行业管理任务,管理职责相互交叉,互相推诿扯皮,管理成效差。按照辖区划分,由平桥区运管所对信阳高铁东站进行管理,市运管局对平桥区运管所进行行业指导。像这种在中心城区三家单位同时管理出租车的现象在河南省是独一无二的。由于多头管理,形成今天“同城不同待遇”,“有利益就上,无利益就推”,政令不通、职责不明,“谁都想管,谁又都管不好”的状况。三是信阳东站站前广场规划欠合理、服务设施不完善、各项管理工作跟不上城市的发展,管理难度大。信阳高铁东站还在建设中,各种服务设施尚不完善,出租车、公交车只有临时停靠点,并且一个在新五大道,一个在新七大道,乘客下车后不是往南乘坐公交车,就是往北乘坐出租车,距离较远,无法有更多乘车方式可以选择。由于无封闭式循环车道,出租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无法有效禁止不规范经营行为,致东站广场交通秩序、营运秩序混乱,群众乘车难等问题突出。四是无综合执法队伍,各部门协调配合力度不大,部门职责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按照市政府职能划分,信阳火车站和信阳东站的站区管理归市行政执法局。但治安管理、行业管理却又涉及到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目前由于缺少协调管理机制,各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协调不够、配合不力等问题,管理职能脱节、管理存在盲区。五是公交运力严重不足,疏散旅客分担率低。高铁刚开通时,旅客较少,公交排班也相对较少。随着高铁车次的增加,旅客也有了大幅提升。但我市目前开通了1班(20路)公交车往返于高铁东站和火车站,车辆(含过路车)只有8辆,下午六点就不发班了,并且不按点,坐满才走。选择乘坐公交车的乘客需等上个把小时才能离开高铁站。因此,乘客只能选择乘坐出租车离开,以致出租车供不应求,拼客、不打表、拒载、挑客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屡禁不止。
为努力改变信阳东站站前广场交通秩序、营运秩序混乱的被动局面,市运管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组织调研,查找问题,剖析原因,也多次向市政府提出建议,但至今没有落实,致我部门在具体执法管理工作中,始终没有走出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因此市运管局建议:
借鉴郑州、洛阳、许昌、驻马店等市的经验,成立专门的公共交通管理机构,将由浉河、平桥两区运管所仍承担中心城区出租车的行业管理职责上划到市运管局,由市公共交通管理机构对中心城区的公交车、出租车实行统一的行业管理,并在信阳东站、火车站各设置一个中队,专职维护信阳东站出租车、公交车的经营秩序。
为方便群众出行,由市政府牵头组织行政执法、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近期赴郑州、武汉两地考察,借鉴两地火车站管理好的经验和做法,设置出租车封闭的环形流动通道,按先来后到秩序,循环发车,排队拉客,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防止喊客、拼客、拒载、讨价还价等行为。
市政府责成市行政执法部门将新五大道的临时出租车停车场改移到新七大道,以适应人民群众出行习惯,也便于对出租车和公交车统一协调管理。在新五大道安装照明灯,贵宾和私家车从新五大道(高铁信阳东站北出入口)出入,这样可减轻新七大道(高铁信阳东站南出入口)出行压力。
结合落实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十件实事”,财政部门调剂专项资金购置20台公交车辆投放到高铁站区与中心城区之间运行,并给予财政补贴,这样就可以加密原有的公交运营车次,延长公交运营时间,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和分担率。
2013年3月16日,在信阳东站快乐园指挥部召开的协调会上,信阳高铁站片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将信阳东站区域出租客运管理的责任主体明确为信阳东站区域管理办公室,以提高综合管理的能力。成立由行政执法部门牵头,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组成的综合管理办公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形成综合管理的合力,对不按区域停放的车辆一律从重从快查扣处罚。
市运管局提醒,乘客遭遇出租车高价收费或不打表、不按计价器显示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物价部门12358或运政执法部门道路运输服务热线96520、0376-6203077进行投诉;经确定受理的投诉,运政执法部门将进行调查核实,对确有违规经营行为的出租车司机,将给予停运学习三至七天,罚款,记入“黑名单”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给予所属公司质量信誉考核降级的处罚;运政管理部门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向拆设人反馈处理结果;投诉应自问题发生30日内提出,可以采取电话、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投诉;投诉时应注意保留、提供证据,如投诉出租车拒载,需提供准确的打车时间、地点、车辆牌号等,如投诉议价、绕路等还需提供出租车发票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