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9日,小秦的家人以文字方式向办案警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警方却答复:“必须调解。”9月18日,小秦家人收到汤某方面转来的10万元钱。秦先生称,事前他没有得到任何通知,也没有同意。汤某方面转账后,办案机关迅速认定双方已经形成调解事实并据此停止了案件的司法进程。
秦先生告诉记者,“嫌疑人的父亲是个警察,担任明港公安分局甘岸派出所所长。”他认为,办案警方的种种做法,“与汤某的背景有很大关系”。
昨日,小秦的父亲向记者展示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案发第二日,办案机关对汤某的处罚为“行政拘留十日不予执行,并处罚款伍佰元”。
该案的办案民警詹厚东告诉记者,案发后,对伤者进行了伤情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随后,警方进行了刑事立案并完全按照法定程序办案。由于双方调解不成功,警方将传唤当事人,依法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