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让女生打扫卫生、搬凳子等为由,信阳市商城县某村小学校长岳某对3名女生进行猥亵,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近日,信阳市商城县人民法院以猥亵女童罪判处岳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岳某为寻求性刺激,在上课期间将被害人叫至学校图书室内,乘无他人之机对被害人进行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
庭审中,被告人岳某的辩护人辩称,岳某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
法院认为,被告人岳某对多名学生实施猥亵的行为有悖师德,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不仅给被害人幼小的心灵和家庭带来心理创伤,也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为人师表的形象,应对其从重处罚。
商城县法院一审宣判,岳某因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记者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