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吴 楠)目前,新修改的《河南省消防条例》自4月15日开始实施已二十余天,条例中对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的存放和充电的安全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那么我市目前的电动自行车存放管理情况如何呢?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走访。
5月7日,记者走访了申城大道、统一街、北京路等地的居民小区,发现仍有一些老旧社区居民楼的门口停放有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有的电动自行车正在充电,而电线则是居民从自家楼上扯下来的。
在统一街的一个小区,市民王先生正在给电动车充电,记者看到他用来给电动车充电的线是直接从自家四楼的窗口送下来的,为了防止下雨天插座进水,在插座上方还特意用废弃的塑料瓶做了一个“小雨伞”遮住插座。“一开始从楼下接电线下来充电,也觉得不太安全,可是电动车耗电量大,每隔一两天都需要充一次电,小区没有专门的充电处,只能在楼下充电。”王先生说道,而且其他居民也都在楼梯间充电,久而久之,他也就习以为常了。
小区没有专供充电的地方,这是大多数市民选择在自家楼下给电动车充电的原因。也有一些市民,尽管居住小区内有相应充电的配套设施,但却不用。“车棚太小,可容纳的车子少,而且每个月还要多交几十块钱的费用,算下来还没有自己充电划算。”家住申城大道一小区的韩女士说道。
小区内随处可见的从高楼上扯下来的电线,也有不少市民心存担忧。“我经常叮嘱孩子,在小区里一定要远离那些在户外给电动车充电的插座和电线,更不能去碰。”市民任女士十分担心这裸露的电线会给贪玩好奇的孩子带来危险。
对此,浉河区消防中队指导员刘文东表示,在小区户外乱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他说,电线和插座长期裸露在外,容易造成电线磨损和老化,要是碰上下雨天,很容易发生漏电或者短路,可能会危及他人安全。虽然新近修改实施的《河南省消防条例》中明确规定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处以两百元罚款,可罚款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要保障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