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海荣)连日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市地税局对2013年9月30日前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公布现行有效的文件8个,全文失效或废止的40个,并对市政府交办清理的4个涉税规范性文件建议保留2个、失效或废止2个,确保清理工作任务和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明确政策,划清范围。该院严格落实要求,明确清理范围,凡是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范围的文件,均在清理范围之内,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遗漏、不失误。
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该院制定明确、详细的清理工作方案,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由政策法规科组织协调,涉及流转财行税、所得税、征管、发票等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对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逐件审查,分头把关,确保清理工作有序进行。
明确重点,确保成效。该院以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征管办法、发票管理制度等为重点,通过检查各级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本、规范性文件档案,相关制度建设资料等形式,全面掌握了全市地税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的基本情况,确保清理的文件及所有条款系统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