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芦瑞通讯员李文煜)8月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根据《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有关要求,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近日发出通知,从8月起,我省全面启动“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治理范围,包括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专项检查治理内容主要是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三公”经费管控不严、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监督检查以及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应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地区和单位,要集中开展重点检查。
为了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这次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省财政厅设立了专项检查治理监督举报电话:0371-65802606,举报邮箱:hnxjc z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