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翔 见习记者 李 宇
昨日,记者接到部分市民电话反映,他们购买的中乐百花公馆二期的商品房,在交房后竟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无法入住,严重侵害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随后,记者前往中乐百花公馆二期小区内,在业主代表的指引下,在12号楼一单元、二单元的部分业主家中,记者看见房屋内出现多处横向贯通的裂缝,并用防裂纸粘贴掩盖;阳台未作任何防水处理,近日下雨后,紧邻阳台的卧室有雨水渗入,卫生间更是连地漏和下沉都没有。此外,从业主代表出示的拍摄照片上,记者看到,拨开后的墙皮,由于混凝土振捣不密实,墙体存在空洞、蜂窝麻面等问题。至于内粉刷所用的材料竟是石灰砂浆,轻轻敲击便会大量脱落。
据在现场的某装修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这样的房屋,装修完了顶多保障一年使用期限。经过某装修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测量发现,部分房屋的四个墙角不在一个水平线上,高低不平。据业主反映,合同中的层高是2.9米,而实际测量的层高都不到2.8米。
当记者询问业主代表,没有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吗?一个业主代表告诉记者,物业表示,他们只是负责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的,住房质量问题不归他们管。
记者又来到中乐百花公馆营销中心询问,营销中心工作人员告知,他们只负责营销,不负责工程。然而在营销中心的销售楼房区域,记者看到了中乐百花公馆楼房的沙盘模型。在沙盘模型旁边,赫然醒目地摆放着中乐百花公馆楼房的荣誉牌匾。
记者又与业主代表来到了位于中乐百花酒店29楼的中乐百花置业有限公司,见到了负责建筑工程处的某位负责人。在会议室中,该负责人接待了业主代表们,对于他们所反映的问题,提出可以对阳台进行封堵,增加防水措施,但防水仅仅保证五年,五年之后由维护基金进行后续服务,并声明退房是不可能的事情。对此,部分业主表示无法接受,坚决要求退房。
据悉,中乐百花公馆二期于2012年7月初开始预售,当年10月开始选房,今年6月28、29、30日,业主们补清房屋余款。记者问业主代表,这样的房子你们当初为什么要交钱呢?部分业主代表一脸无辜地向记者说:“当时售楼部催得急,而且不补清余款,不给我们钥匙看房。交房所需要的手续,签的合同,他们也没解释清楚,就催促我们快点签字。结果看了房,这哪是五星级社区,我们肠子都悔青了!”
记者从业主代表那里得知,他们已经去过我市的住建局质检科反映问题,质检科表示近日会对房屋进行现场检测,给业主一个合理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