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靖 肖胜)为进一步巩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成果,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近期,市旅游局积极开展“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
此次整治活动,重点对全市各旅行社、服务网点、导游人员、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游车船公司等旅游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意识,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为我市旅游市场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整治旅行社恶性竞争行为。对旅行社发布虚假广告、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委托旅游业务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成本费用、地接不足额支付成本费用等“零负团费”经营行为,以及服务网点超范围经营进行整治。
整治侵害游客利益行为。一是对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员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等行为进行整治。二是对旅游购物店(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旅游商品虚高标价、不明码标价等“宰客”行为进行整治。三是对旅行社、司陪人员串通旅游景区(点)、购物店暗中收受回扣的行为进行整治。四是对导游讲解不讲政治、不讲科学、不讲文明,旅游车驾驶人员服务态度低劣等行为进行整治。五是对降低或变相降低旅游合同约定的住宿、交通、餐饮等标准及严重影响旅游服务品质的行为进行整治。
查处其他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三黑”,即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从事旅行社经营的“黑社”、未取得旅游客运资质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黑车”、未取得导游资质从事导游服务的“黑导”;查处非法转让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采用承包挂靠的行为;查处不与游客签订正规旅游合同、不履行合同、使用无证导游和无资质旅游车辆、与无资质人员进行旅游业务合作等行为。
整治旅游安全措施不到位行为。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车队、星级饭店及旅游公众聚集场所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突发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完备,专人值班制度是否落实,景区各项安全规范是否落实,旅行社团队安全运营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检查星级饭店及旅游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消防审验,消防疏散通道及疏散设施、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是否到位,建筑装修材料的使用和公共娱乐场所外墙包房开窗、建筑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的管理及检测是否合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检查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游客密集场所防拥挤踩踏、防坠落、防落水、防食物中毒等情况,以及旅行社安全用车、大型游览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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