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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平价政策 实现惠民利民

2014-11-28 09:51:52 来源:信阳日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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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办实行平价(蔬菜)商店“一周一巡查,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管理办法侧记

    



    本报记者 赵锐 见习记者 丁桂玲

    “紫茄子市场零售价是2.5元/斤,降价15%以后是2.125元/斤,他们卖2.1元/斤;小白菜2.0元/斤,降价15%以后是1.7元/斤,他们卖1.5元/斤。这都严格落实了降价15%的标准,再数一下降价蔬菜的菜品,看是否达到15个品种。”11月25日,在我市平桥区台北城上城平价蔬菜商店内,市物价办工作人员正对该平价(蔬菜)商店进行日常检查。

    市物价办基金办市场调控科科长毛炳剑告诉记者,市物价办对我市31家平价(蔬菜)商店实行“一周一巡查,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的日常管理办法。日常巡查主要从是否落实15个降价品种,是否落实降价15%的标准,蔬菜区是否干净卫生整洁,蔬菜是否新鲜,是否实行明码标价等5个方面进行,巡查结果分为好、中、差三个等级,巡查人和门店负责人分别在巡查表上签字。

    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各平价(蔬菜)商店,尤其是平桥区各平价(蔬菜)商店,都较好地执行了政府定价目录和降价政策;平价标示牌醒目,补货及时;购物环境良好,确保了消费者的需求。但也有个别平价(蔬菜)商店存在需要整改的地方。

    在君安小区店内,市物价办工作人员发现生姜与土姜的货签不对应,店面卫生也需要进一步整改。羊山新区桂花园店里,有3个菜品没有达到降价标准。商检局店内共有5个菜品没有达到降价标准。

    记者从市物价办了解到,对平价(蔬菜)商店的日常巡查是为了敦促各商店落实平价惠民政策,让政府的实事工程真正让利于民。对于在检查中发现需要整改的地方,市物价办工作人员都会仔细向店主说明。市物价办和区物价办每月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连续5次检查结果为差的商店将取消其平价商店资格。

编辑:zcm来源:信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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