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建设的根本目标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有理想”,就是要牢固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牢固树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坚强信念,富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保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
“有道德”,就是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艰苦创业精神,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正确处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努力实践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崇尚真、善、美,摒弃假、恶、丑。
“有文化”,就是具备基本的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历史知识、经济知识、文化知识和劳动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健康理性思维,具备一定的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有纪律”,就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民主观念和纪律观念,学法、知法、用法,依法办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
上一条: 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主要内容
下一条: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