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五 莫言作品出版权 花落谁家
瑞典文学院10月11日宣布,将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中国作家莫言。随后,摘得诺贝尔文学奖由一个新闻事件演变成一种“效应”:不仅莫言的作品热销,而且出版商对于莫言图书出版权的争夺也愈发激烈。精典博维、上海文艺出版社、作家出版社和中文在线,都公开宣称自己拥有莫言作品的出版权。
正方
精典博维首席执行官陈黎明表示,精典博维在今年5月就与莫言独家签订了其所有著作的出版及推荐意向,有效期不低于三年。对于在今年5月以后出版与莫言有关著作的出版方,都属于侵权。
反方
上海文艺出版社在接受国内媒体采访时表示:“莫言与精典博维签订的合同,是在尊重与上海文艺出版社合同的前提下签订的,上海文艺出版社……拥有莫言16部小说的专有出版权。”
结果:10月22日,作为莫言授权的中国境内20部中文作品唯一出版代理商——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作家出版社联合召开莫言版权公告新闻发布会,就莫言作品版权相关问题给予公告说明。为莫言作品相关版权提供法律服务的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中晔会上表示,“上海文艺出版社市面上销售的是莫言几年前授权的《莫言作品集》,共16部作品。精典博维受权后与作家出版社联合推出的平装本《莫言文集》中与上海文艺出版社重合的16部作品,是莫言老师修改过的修订版。”至于莫言作品的电子版权,现在大部分网站都是侵权的,而中文在线等少部分网站跟莫言有过代理协议尚未到期。
延伸阅读:多家出版机构先后主张出版权,莫言作品出版权是否存在重复授权?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认为,著作权是一个集合性的权利,包含很多具体权项,因此出版社是否合法出版,要看是不是在合同的授权范围和时间之内。从著作权的规范角度而言,应该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不能授权多家出版社。但作者授予多家出版社出版同一本著作,可能会有微小授权的区别,这都是合法的。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表示,对莫言作品的维权行动将会在全国各地、线上线下全面展开。11月16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连续查获两起莫言图书侵权盗版案,斩断伸向莫言作品的盗版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