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群众举报反映,我国部分地区质监局检查发现载货汽车未有效实施国排放标准,该问题的出现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也加剧了大气污染。因此,新疆质监局迅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安排部署,于近日启动2013年“质检利剑”汽配打假行动。
据了解,2013年“质检利剑”汽配打假行动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对机动车制动液、汽车防冻冷却液和汽车安全气囊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制动液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行为。对防冻冷却液生产单位组织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生产不合格产品行为。对机动车制造、经营单位使用制动液产品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在使用乙二醇、聚乙二醇、聚乙二醇醚、硼酸酯等原料中偷减用量或掺假生产机动车制动液等违法行为。对汽车安全气囊经营单位组织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安全气囊违法行为。
(二)对载货汽车和柴油发动机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汽车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查处载货汽车生产企业使用国或国排放标准发动机违法行为及柴油发动机生产企业以国、排放标准发动机冒充国排放标准发动机及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排放标准车用发动机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各地质监部门结合实际,选择一批汽配假冒伪劣屡打不绝、无证生产经营、非法改装等问题突出的区域,深入开展整治。以打击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入手,推动治理一般质量问题工作,以治理促进区域产业的规范发展。
新疆质监局要求各级质监部门要深入摸排案件线索,以消费者举报反映有质量问题的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对制动液、安全气囊、发动机等汽配生产经营单位深入进行违法案件线索摸排;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上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与公安、工商相关执法部门协调配合,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对涉刑案件坚决移送公安部门;加大对违法行为新闻曝光力度,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重要问题的深度报道等形式,震慑违法行为。
新疆质监局还要求,各地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质监部门技术执法优势,强化技术手段在执法打假中的应用,提高办铁案、办大案、办难案的能力,清除汽配行业“潜规则”。自治区质监局将加强对各地专项行动情况和查办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实施《稽查建议书》制度,对重大案件查处不力、区域性质量违法问题得不到解决和地方保护干扰执法等问题,向当地政府发稽查建议书;对发现的汽配重大问题和查办的重大案件及发现的行业“潜规则”,自治区质监局将视情况进行案件会商和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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