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元左右的豪车 代理商利润最高可达50万
按照我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进口车销售需获得厂家授权,而各汽车企业在华设立的投资公司,即是该品牌进口车在中国的总经销商。“由于实现了对进口车资源、渠道及定价的全面决定权,作为进口车经营链条的全面掌控者是有理由为自己预留了丰厚的利润。”一位接近某品牌中国总经销人士透露道,“刨去关税,一台国内零售价在250万~320万的进口车,总代理最高可获得50多万元的利润。”
由于近年来进口车市场被国内高消费潜力全面打开,几乎大部分的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进口车业务都是盈利的,而且利润率远远高于欧洲和美国市场。以2012年进口车销量增速排名第一的捷豹路虎为例,其全年共卖出7.33万辆车,毛利润超过350亿元人民币,国产车企业的利润与之相比,相差悬殊。
200多万元的豪车 经销商每台车最多赚20万
一位不愿具名的日系进口车商坦言“经销商赚的并没有收的税多”。以雷克萨斯LS600hL为例,他说:“国内售价238万元左右的雷克萨斯LS600hL,每台经销商能赚到的利润大概有26万元,但现在的市场状况早已不允许铁打的价格不跳水,这款车型目前普遍的优惠都有8~10万元以上,这样一来经销商可赚的就更少了。”
而从目前的情况看,总代理批发给经销商的车价中已经加上运费、管理费、豪华4S店的建设费,在车价受到市场竞争而下滑时,国内经销商的利润就变相缩水。
律师:不一定存在垄断行为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北京天地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邓志松昨日表示,价格国内外存在明显差异,厂商赚取了更多利润,并不代表一定存在垄断行为。这一现象可以套用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的第一款来分析。该款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扣除税收因素后,豪华进口车在国内售价仍比国外高出数倍,这可以被视作“不公平的高价”,但仍有前提条件,即必须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的这一行为才被法律禁止。假如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定价再高也是市场自由行为。而《反垄断法》第十九条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而目前,奥迪、宝马和奔驰,都没有在豪华轿车市场上占到50%的市场份额,其余豪华车品牌市场份额更小,因此两位律师认为对于进口车商因垄断而造成的车价过高指责并不成立。
网友:有些车来中国装豪车
近日,记者查看了多个汽车论坛,发现消费者对于中国豪车的高价并不吃惊。“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早就知道了。还是机制的问题吧”一位叫侯子的网友说。而另一位叫瓦哩的网友则表示:“现在有钱也不一定在国内买,有很多其他来源的车,你懂的。”也有一些车主说:“有些很一般的车,也来中国装豪车,照样大把人买,这就是中国有钱人的消费习惯——只买贵的,不买对的。而且,有钱的人,也不会在乎这个。”据记者了解,由于新闻刚出才几天,目前广州的豪车市场还没有明显变化。
记者观察:行业缺乏稳定价格杠杆
尽管价格上没有接轨国际,但由于中国消费者的“执着”,这边不满国外厂商“店大欺客”,那边却又有新的人群加入购买进口车大军的队伍,甚至不惜加价排队等车。在终端市场上,进口车加价十几万和大幅降价几十万这两种极端的现象更是常有上演。
可以说,进口车价居高不下,代理商与高关税应各打五十大板。可是目前行业内的现状是缺乏一个稳定控制价格的杠杆,在关税与厂商利润决定了车价的大前提下,市场竞争就成了影响车价走向的第三个重要原因。汽车制造业是一个发展了百年的成熟产业,车辆的价格并不是厂商或者经销商“垄断”得了的。如果一家车企靠抬高价格来“牟取暴利”,那么它的下场就是被竞争对手用更具性价比的同类产品挤出市场。
他山之石
在中东买劳斯莱斯 不需承担任何额外费用
有厂商表示,韩国的进口关税约在7%~8%左右,日本则更低,而中国市场则相对高很多。劳斯莱斯亚太区总裁克林此前在深圳车展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在美国,劳斯莱斯轿车只会在原价的基础上加15%的税,而在中东地区,消费者在购买劳斯莱斯时,甚至可以不需要承担任何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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