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道锋
作者:把顾客冠以“上帝”称谓已经兴起好些年,这是人类社会特别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因为市场上有消费者和被消费者存在,这两个不可或缺的主体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赖又相互作用的。目前,市场上既存在经营者危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也存在消费者言语不道德、举止多粗暴的现象。
如何善待“上帝”?这是一个宽泛的内容。时下,假币券、假奶粉、假烟酒、假化妆品、假农资……肆虐市场,有的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稍不留神,你就有可能被骗被坑。从厂家而论,当你生产的高压锅、汽车轮胎、液化气罐成为“炸弹”时,这起码是侵犯了“上帝”的权益。从经营者来说,你经商的“水货”,短斤少两,蒙骗赚钱,消费者找你理论,你自找麻烦。所以,作为经营者,最起码的要讲究职业道德,倡导诚信,对人诚恳,不欺不诈,不售假冒伪劣商品,以维护消费者利益。
“上帝”如何善待?这个问题要从美学、社会学和传统文明道德中找答案。在现实生活中,公民之间虽然有职位高低、职业差异,但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当然,“上帝”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只有在社会公德的范畴之内,才能享受一定的权益。而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可能是被“上帝”的字眼宠坏了,当服务者以最大的努力、百倍的辛苦为他服务时,他真的以“上帝”自居,甚至做出了亵渎“上帝”的事情。比如,当走进商场购物时,他直挑眉毛横挑眼,贬损别人的货色,无端诉斥人;因餐饮服务员不小心溅点汤水什物,他张口便骂,甚至动手打人……这些“上帝”自以为:别人搞服务,身价比他“小”、行业比他“践”,欺负点把、羞辱点把没关系,谁让我是“上帝”、你是“下帝”呢!这些人虽然是少数,但有一定的代表性。这种连道义也不讲、连文明话语也不说的人,起码不配为“上帝”。
其实,双方都有自己的正当权益,任何一方都不得以自身利益而贬损对方利益。如何正确摆正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之间的关系呢?前几年,“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很经典,也就是说,人们在为别人服务的同时也接受着他人的服务。但是,任何事情都要讲个“度”,“度”软了让人欺,“度”硬了则欺人。作为经营者,你要挺起腰杆,只要货真价实,童叟不欺,光光堂堂经商,正正直直做人。当你受到莫须有的指责和污辱时,也无需迁就姑息,要勇敢地抗争,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作为消费者,你要找准自己的位置,在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基础上,做到自尊、自重、自爱、自谦。当你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也不能吃“哑巴亏”认了,要敢于擎起法律的利剑,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只有建立在相互尊重、相互诚信、相互体谅、换位考虑的基础上,才是文明的“上帝”、才是“上帝”善待的开端。
熊道锋
上一条:信阳怡和摩尔城上演“感恩节大戏”
下一条:天冷,火了羽绒服定做翻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