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熊永珍 伍刚)为切实保护浉河区参加新农合农民的利益,保障有病顺利就医,浉河区合管办认真落实惠民措施,进一步简化转诊程序。
以往浉河区参合农民在外地居住或务工时患病,还需回乡办理纸质转诊审批手续。简化转诊程序后,全区参合农民在外地县(区)、乡级医院治疗的,不办理转诊手续即可带齐住院材料回乡报销。如因病情严重需转诊至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由居住或务工地县(区)级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并拨打浉河区合管办转诊电话,提供患者家庭住址、姓名、医疗证号、身份证号、所患疾病、所住医院等基本信息,经合管办登记备案即可,待患者痊愈出院后,三个月以内,持住院材料、个人证件到区合管办核对备案信息后,即可回所在乡镇合管办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如未在外地县(区)级医院开具转诊证明,直接入住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电话转诊备案后其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会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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