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人民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便利和优势,坚持到各类案件的案发地开庭审理并宣判,增进了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图为9月25日上午,该院刑事审判庭在案发地罗山县彭新镇公山村,巡回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庭审现场。 董王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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