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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小区如何住?

2014-04-15 11:10:33 来源:信阳日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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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锐

    近日,浉河区北京路海虹汉都小区业主代表向记者投诉他们小区的业主与物业之间的重重矛盾。

    4月12号,记者来到海虹汉都小区。一进小区大门,记者就被几十名业主“围”了起来。

    “开发商当初承诺留给我们的公共活动场地被物业侵占,包括A栋和B栋的二楼空间,A栋的二楼空间本是大楼的通风、消防、喷淋、烟感、燃气等管道的所在地,但是被物业出租给了海虹童乐幼儿园用于儿童的居住场所; B栋的二楼公共活动房当初是承诺给小区的老年人建成老年活动室,但是被物业用于私人住宅。而连接两栋楼之间的空中花园原本是大家的休闲场地,也被幼儿园拆掉,改成儿童户外活动场地,并上锁封闭,禁止小区业主进入。如此以来,当初买房时所有开发商承诺给业主的公共活动场地全部被物业占用,不仅如此,小区路面的公共场地也被物业上锁,用于租卖车位赚钱。”业主委员会代表王先生说。

    在该小区,记者看到路边的绿化带被改建成了停车位,地下停车场的通道有一半也被改成了停车位。住户们对此颇有异议,他们认为这是消防通道,不能被占用。在两栋高层建筑的架空层,记者看到了业主们反映的幼儿园,透过门缝,记者看到,幼儿园的高度明显不够,有许多管道从中穿过。“幼儿园建在高层建筑的架空层,多危险呀。你看,我这儿有一份2013年8月20日的《大河报》,上面有篇报道,题为《高层建筑不应设幼儿园、游乐厅》,幼儿园设在架空层是不符合消防安全的。”业主张女士说。在两栋楼之间的连接处,记者也见到了宣传册上所描述的空中花园,但被该幼儿园改为了孩子们的活动场地,场地上放置了许多幼儿娱乐设施,周围被栏杆围了起来,并被上了锁。在一楼大厅,记者看到墙面的大块瓷砖脱落严重,整个大厅的灯有五分之四是不亮的,虽然是白天,但大厅内光线很暗。“物业说电费太高,就把许多灯泡换掉了。”业主张女士说。

    这时,一位姓丁的女士拿来了她交的物业费单据,记者看到单据上有两项费用,一项是物业费1585元,一项是综合费用1140元。对综合费她是一头雾水,她说自己到现在也不知道这个综合费到底包含哪些费用,多次找到物业,也没有说法。

    “我家住32层,从过年到现在,物业好几次擅自把电梯停掉,32层啊,从楼梯走上去什么感觉?我在家休息了两天,腿还是疼的。在3月中旬,还发生了因物业停电梯,业主们上街堵路现象,小区里住着那么多老人孩子,物业动不动就停电梯,一旦发生点事怎么办?”业主肖先生气愤地说。

    王先生向记者说:“物价局明文规定,对于海虹汉都小区的物业费为每平米0.95元。在2013年的夏天,部分业主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并把最基础的本职工作做好,取消不合理费用等合理要求,等整改后再行缴付下年度物业费,但是物业停掉多家业主的水表,更气愤的是把部分业主的水表拆走、割掉业主的进水阀门,拒收业主的水费,要求必须连综合费一起交。业主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多次找该物业公司进行协商但都无果。按规定,物业公司在收取业主物业费之后,必须每年向业主公示所有的费用明细,包括收取和支出的每一笔费用,但小区物业从未向业主公示过任何费用明细。”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公司,就业主们反映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公司负责人不在,她不清楚相关情况,但会向公司领导反映,给予记者答复。

    当记者在该小区大门口准备离开时,小区门口的一些商户拦下了记者。据他们反映,该小区门口有一个化粪池,小区物业不及时进行清理,以至于粪便直接溢出地面,从小区大门流到北京路上,臭气熏天,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

    次日,该小区物业一位男同志给记者发来了邮件,称综合费用是对11项耗电设施及公用照明产生的费用收取的,即:除去小区日常服务管理、保安、保洁、电梯、设备维护、电梯维保、供水清理意外产生的公共电费等其他费用,小区公共照明电费、小区公共照明设施更换费用、消防供水加压电费、消防设施运转电费、电梯维保费用、通风设施运转电费、电梯防积水自动抽水电费、小区防积水自动抽水电费、闭路电视运转电费、自然损耗电费、日常养护花木、保洁等产生的费用。

    该物业公司称,海虹汉都小区幼儿园是开发商兑现承诺出租房屋开办的幼儿园,二楼平台(空中花园)为幼儿园幼儿游戏场地,确实有一部分楼层较低的业主反映有噪音,公司与幼儿园多次协调,让幼儿园户外活动定在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业主上班、外出后进行。业主反映的房屋外墙漏水问题,公司在了解情况后,反馈给房地产开发商,多次督促,由于开发商是武汉的一家公司,在房屋全部出售后,公司大部分人员撤回武汉,经多次协商,房地产开发商已同意进行整体维修,目前正在统计名单及漏水情况。从公司管理该小区以来,已亏损18万元;今年2月,由于公司已无力再垫付电业部门每月25000元至33000元不等的电费,电业局将小区内公共用电停掉。为维护部分已缴费的业主利益,公司借钱又垫付了电费,经多次与业主委员会协商,至今进展不大。

    据悉,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双方多次协商均无果。随后,记者得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公司撤离该小区,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情况。

编辑:zcm来源:信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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