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世军 通讯员 李 林 胡长青)日前,从省会郑州传来喜讯,罗山县因被认定为“首批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
近年来,罗山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县教育系统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力实施城乡教育一体化,加大投入,统筹推进,倾全县之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开创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协调、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局面。2007年,罗山县顺利通过国家“两基”督导验收;2010年,被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2012年,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作为全省18个县区之一顺利通过教育部检查验收,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抓统筹政府主导。“两基”目标实现后,该县及时把工作重心从“有学上”转移到“上好学”上来,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加强组织领导。县长亲自挂帅,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把义务教育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工作机制。县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具体问题,集中解决实际困难,督促乡校对照整改,打好攻坚战。保障经费投入。落实经费“三个增长”,优先预算教育投入,及时拨付配套资金,经费投入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仅在我省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中,该县财政就累计拨付薄弱学校图书仪器器材配套资金1027.2万元。
抓建设城乡同步。2005年以来,该县先后撤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37所,保留教学点59所,对46所中小学实施标准化建设。2007年投入3800万元在新区新建了第二实验小学,2012年利用县中等职业学校老校区新建了县第三实验中学。定期组织排查鉴定,全力改造学校危房,累计消除学校危房近16万平方米。扩建寄宿制学校,把乡镇中心校和部分中心村小学扩建成寄宿制学校,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已达到50所,近4万名学生在校寄宿学习。保障农村教师安居乐业,抓住周转宿舍建设试点的机遇,连续两年投入3200万元在108所农村中小学建设了707套教师周转宿舍,配备了齐全的生活设施。补全教学设备,2007年以来,该县累计投入2.5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教学楼、食堂、学生宿舍楼200余幢,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都达到了省定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抓队伍优化师资。建立教师补充机制,每年公开招聘的新教师直接定向到农村具体学校和学科。建立教师支教机制,坚持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高一级技术职务到农村学校任教制度,选派城镇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农村偏远学校支教,每学期均开展名师“送教下乡”活动和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活动。建立教师培训机制,大力实施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名师工程”,不断完善县、乡、校三级培训网络。建立教师激励机制,实行校长定期交流制度,评优评先优先考虑农村教师和支教教师,绩效工资向山区学校和偏远农村学校教师倾斜,大力彰扬扎根农村的师德典型,让优秀教师“下得去、留得住”。
抓公平呵护成长。关爱留守学生,完善党政群团服务网络,建立代管家长、结对帮扶等一系列制度,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结对助学等活动,开通亲情电话,开设心理咨询室,开放学校图书室等。2010年11月,该县作为河南省唯一指定县级单位,在全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交流研讨会上作了经验发言。关爱残疾儿童,建立残疾儿童教育保障体系,落实随班就读制度。2011年,投入350万元为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新综合楼,各项设施均达到省级示范性学校标准。关爱务工子女,指定县城4所公办学校接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要求县城新建学校面向学区内所有新迁入居民招生。关爱贫困孩子,建立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家庭困难寄宿生落实“一补”,做到应补尽补,经常性开展社会捐资助学活动,切实保障所有学生公平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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