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河南又出现一起因公路处罚服毒的惨剧。车主夫妇一人送医途中死亡,一人仍在抢救。人们不由得想起一年前的11月14日,相距不远的河南永城女车主因超载罚款服毒,轰动一时。
公路乱象令人气愤,血淋淋的伤亡令人痛心。虽然新发生的民权服毒事实认定尚不清楚,但一个可怕的倾向已足以发人警醒,服毒相争竟被一再采用。社会心理学中,有种现象被概括为“模仿、暗示和感染。”服毒,切不能成为模仿的样板。
如果以死造成轰动,惨烈换取胜利,规则和秩序将被拉向一个怎样的境地?又有多少无辜的生命被鼓励走向一种毁灭式的对冲?
对这一事件的判断应该回到事实,既不能因为同情而偏袒,也不要因惨剧进行“有罪推定”。在调查结果水落石出之前,今年和去年两个案件不好等同。去年的“服毒”,根源在于执法部门收取罚款“年票”、“月票”,当前的“服毒”,原因在于治理超载。
治超本身无错,公路乱相不仅仅是乱罚款,当然还有超载。报道里说得明白,涉事货车如今仍在超限检测站,超限率为107%。超限率=(实际载荷-额定载荷)/额定载荷x100%。
如此高的超限率意味着什么?装载量竟然是额定的两倍还要多!就在5天前,山东蓬莱一辆装满沙子的大货车与装满孩子的面包车相撞,12人死亡3人受伤。血的教训不远,治超同样不容放水。
调查结果公布之前,我们不知道超限站是否有徇私之举,不知道工作人员是否态度蛮横,不知道事发是否耽误救治。但我们必须理智,不能因为我们的泪水,就不顾及超载的事实。不能因为死亡的惨烈,就压倒了评判的天平。
生命,不是用来作筹码的。即使赢得了同情,争取了舆论,获得了关注,换来了公平,你的孩子却换不回他的父亲,你的母亲却唤不回他的儿子。
以死相搏不足效法,唯一解决之道是坚持规则。执法部门不能逾越规则,市场主体不能挑战规则,即便是死亡,也不能要挟规则。
因此,抢救,尽力去抢救,调查,公正去调查,不要因为服毒而裹挟滔滔舆论,左右了对事实的判断。也不要因为自残能裹挟舆论,就助长这种愚蠢一再发生。让判断,让调查,回到理性中去,回到规则中去。
当然,我们期待尽快查清该案中是否存在乱收费,查清罚款的标准和依据。如果发现乱收费,即使无惨剧在前,也绝不容偏袒。如果并非乱收费,即使舆论一边倒,也要大胆说出。
我们更关心正在接受抢救的车主。她有她的糊涂,相信也有她的无奈。她一时激愤,或许正是因为规则不彰,申诉无门。我们对她最好的关怀,就是让规则畅行,不偏不私,让她临事不至于以死相争,让我们每个人正常的诉求不至于以决绝为念。(大河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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