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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通知

2012-11-19 10:29:51 来源:教育部网站作者:陈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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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切实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5.推进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组织修订《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制订印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推进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开展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启动“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深入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总结推广首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活动优秀成果。启动研究制订《中小学教学信息化指导纲要》。 

  36.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研究制定本科各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推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业部门(协会)和高校联合制定有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继续开展本科院校分类评估,做好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选择部分本科院校开展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试点。做好全国本科院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继续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加快建立国际实质等效、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教育专业认证体系。开展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做好“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及获奖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 

  37.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建立博士生招生计划分类指导和动态调节机制,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人才培养项目,建立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制度,改革培养模式,大力推动临床医学硕士等一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推动完善研究生分流制度,按一级学科和学位类别制定学位基本要求,规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以及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建立完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制度,扩大公派研究生出国交流的规模。 

  38.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实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院校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开展优质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建设。实施职业教育科研攻关计划,探索建立职业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继续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39.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发展。印发《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尊重语言文字发展规律,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40.分类推进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会同相关部委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 

  41.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出台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研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出台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研制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本科师范院校教学水平评估标准、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扩大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 

  42.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启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计划”。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制度、制定《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修订《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精心组织“国培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启动实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研制国家级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方案,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启动实施高校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计划,加大高校青年教师培养支持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启动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 

  43.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继续实施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培养造就高校学科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培育高水平创新团队。组织实施“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评选,进一步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国内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力度。研究制订进一步加强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人才制度创新。 

  44.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测。开展对各地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研究制订《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考核评估暂行办法》,开展对省级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考核评价,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落实《教育督导条例》要求,制订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办法,完善督导评估标准。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建立健全督学责任区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制订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的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和工具,继续做好教育质量监测,进一步扩大监测的规模,科学分析监测结果,发布教育质量监测报告。 

  七、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政治思想组织保证 

  45.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总结、提炼、升华、固化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可供传承、发扬的标志性成果,把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建立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机制、党组织和党员承诺机制、党员群众评议机制,从措施上、制度上、政策上保证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落到实处。推动每个党支部至少建立一项创先争优制度,留下长期起作用的成果。 

  46.开展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教育系统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47.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印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组织实施教育部直属高校校长公开选拔工作。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与中组部联合举办全国大学生新党员培训示范班,重视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召开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巩固民办高校党组织全覆盖的局面,理顺理事会、党组织、行政之间的关系,选好配强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与中组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召开中小学党建工作座谈会。 

  48.加强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党建工作推进会,全面提高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研究制订直属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建立直属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每个党支部建全务实管用的支部工作法,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党员干部践行《教育部机关文明公约》,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努力建设文明和谐机关。 

  49.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改进和完善巡视工作。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全面推进高校“阳光治校”,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在严把“七个关口”基础上,重点深化科研经费监管、物资采购监管、校办企业监管、学术诚信监管。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教育乱收费、乱招生、乱办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中央重大教育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不断完善体现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把廉洁要求融入大学章程,研究制订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2013年至2017年工作规划。 

  50.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各项制度,建设安全校园。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机制,推动并指导各地各学校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做好《校车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卫生安全,严防发生食物中毒。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学生食堂工作。

编辑:xynews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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