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随时随地都带着一张纸和一支笔,有的时候甚至连睡觉也带着,只是为了防止在凌晨三点的时候你突然有一个想法急需被记下来。那个想法不一定最终是好的,但是就像每次你喝醉时说的话一样,在当时听起来感觉很好。
2.真的非常想买一个打字机,即使你从来不打算使用它。你仅仅想拥有一个打字机因为你是全世界十分之一的人,仍觉得它浪漫又迷人,而所有这些人都是作家。
3.当你的约会对象告诉你他们主修英语或者诗歌的时候,你会立刻变得很兴奋接着又异常的紧张。为什么呢?因为你最终都会想要一品他们的诗歌——那些他们非常喜爱而又不示众的诗歌——并且对这些守卫森严的诗歌一谈自己的见解。这就会使你之前变得非常的糟糕。
4.你买了很多很多从未读完的书——你认为你总有一天会找出时间来读它们。我曾经在去巴黎的旅途中带上了唐·德里罗的《地下世界》——仅仅是为了防止我突然想挑战一本由我最爱的作家写的900页的作品。后来当那本书被从我的包里偷走后,我哭了。就像是失去了一个我从未意识到自己拥有过的东西一样。
5.在混乱中你会利用一切东西来当作书签或者书写纸——像是收据,钞票,汇款凭据,旧信封,报纸,未开启的邮件,或者是账户冻结警告单。所有你房间里的东西在未经你检查上面是否有写东西之前是不能被扔掉的。一个爆米花的袋子很可能很重要。
6.当你听到“截止日期到了”,你会立即行动起来,像巴甫洛夫条件反射那样 a)总有一些东西到期了 ;b)总是落后于它。你确信如果它们可以使你的拖延症转化成精神动力,那么我们国家的石油危机就会被解决。至少油价会便宜点。
7.绝大多数人会花钱把树或鸽子或是拼写错误的颂诗纹在自己的身上。你纹上你最爱的福克纳的文字或者巴勃罗·聂鲁达的脸。完全公开:我现在已经有了两首诗的纹身,并且我还打算当我想好位置的时候再纹一些奥登的诗句。有一天,我会像《记忆碎片》中的盖·皮尔斯靠纹身来回忆起过去的点点滴滴。
8.你的书比你的朋友多得多。你没有意识到也许有一天你会成为一个储藏者。(事实:我拥有两本乔纳森·弗伦岑的《自由》,一本是备份,只是为了以防万一我丢了另一本。保险起见,我的朋友。)
9.几乎每天你都要签收亚马逊的快递。你自信至少在这一点上,他们不得不通过名字来认识你。
10.你有时候是以名字或者无意识的昵称提到作者,就像把布考斯基称作“查克”或“查理”,把詹姆斯·乔伊斯称作“吉米”或把萨尔曼·拉什迪称作“莎莉”。大部分不会允许你叫他莎莉,但是这只是你们之间闹着玩的。并且,他是否知道这件事以及你是不是从不会遇见他,这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