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年底,何兵迅速调转方向,成为县团委的一名干部。
机关工作体面并顺心很多。当时,整个县委大院里有文凭的人很少。因此,他还收获了一个“一度很受用”的新名字:“何大学”。
然而,改善归改善,他仍然觉得自己“找不着北”。“我23岁在县团委宣传部工作,当时的处境是不错的。但就这样一步步往上走,我不清楚自己将来要干什么?到底能干些什么呢?”他说。
这是个真实的困惑。眼前棘手的刺猬不见了,却又变成一团迷雾,拧巴依旧。
1986年,全国举行了首次律师资格考试。此时,何兵已经在县团委工作了3年。
得知这个消息后,他立刻给中国政法大学的朋友写了封信。“我想考律师资格,能不能推荐给我一些书籍?”信里大致意思如此。
回信也很简洁:“律师资格,我们学校很多本科生、研究生都未必考得上,太难了。”
“我觉得他可以更直接地对我说,‘你肯定考不上,别瞎折腾了’。”何兵说。
但还得折腾。
1988年,全国举行第二次律师资格考试,何兵参加了。此时,他已在县团委工作了5年之久。
“我原来不近视的,考试前3个月,居然近视了两百多度。”他回忆,“复习的过程中压力太大,中间我简直怀疑自己精神出问题了。”
迈过了这道门槛,何兵第一次正式进入了法学领域。之后的路如同稳定的钟摆,不再大幅度左右摇晃。
1990年,他考取了北大民诉法研究生。毕业后,曾短暂前往深圳“下海”,后转至烟台大学任教。1998年,考取并就读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的博士,一边读书一边教课,“兼习姜教授的湖南方言”。目前,他任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依旧置身于法学的圈子,尚未打算撤离。
教师、律师、公务员、学者……他有过的身份不少。“我最喜欢的身份还是学者,可以参与更多现实问题的研究和制度构造,能做的事情更多,环境也比较简单。”他说。
当初一起去中学任教的4人,如今一人考研了去天津,一人在当地县城教书,还有一人留在原地。大家已各奔东西,何兵也找到了“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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