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四其 吕家斌 王秋菊)近日,息县在严格落实上级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还以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关于提高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标准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文件明确了范围和提高标准,即:对符合生育二胎条件,主动放弃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其一次性奖励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对户口在该县的独生子女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残达到三级以上)的家庭,其特别扶助金在原来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元;对户口在该县的独生子女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其特别扶助金在原来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对户口在本县的农业人口,已被确认为生育关怀抚慰对象的,其生育关怀抚慰金在原来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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