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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未婚生女私下送人 反悔索女对方不还

2013-07-11 10:55:03 来源:广州日报作者: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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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信息模糊

  警方正联系抱养人

  7月1日,小萍向当地龙城派出所报警。该所一位吴姓民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小萍和黄小姐是通过网上QQ联系的,留下了一些电话号码,不过资料信息比较模糊,派出所还在查证。

  警方调查得知,小萍是自愿把小孩送人,不过中间没有产生任何金钱关系,没有签相应的抱养手续,目前,警方正在与抱养人黄某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联系,希望找到黄某。同时,警方第一时间还联系到了江某,但江某一直不露面。

  律师:私下送子非法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扬武认为,根据我国《收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父母是孩子的抚养人,有义务有责任把孩子抚养长大,如果随便把孩子遗弃的话,可能就构成遗弃罪,甚至会受到《刑法》的处罚。如果说生父母要把孩子送人抚养,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就是他们有特殊困难,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而且要有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备案后才能送人,也就是说,小萍私下把女儿送人的行为是非法的。

  同时,彭扬武也表示不是随便就能收养,它要满足几个条件:第一,收养人必须有相应的抚养能力,第二,收养人必须年满35周岁以上,第三,收养人没有生子女,而且只能收养一个子女。

  如果要收养孩子,必须提供包括收养人的户籍资料、收养人的健康证、没有子女的证明和送养人的户籍资料以及送养人的同意证明等材料。双方要签订一个收养协议送到民政局去备案。彭扬武说,“在这个案子里面,如果他们是简单的收养,可能会涉及无效。如果收养人不愿意返还孩子,那么送养人可通过诉讼的途径,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记者龙锟)

编辑:xynews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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