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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先签收还是先验货?

2013-12-11 09:23:11 来源:信阳日报作者:赵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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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锐

    近日,家住浉河区解放路的刘女士打来电话说,她11月30日在网上买了一件衣服,货物到时由于自己没有听到电话铃响,就没有接到快递员的电话,直到中午她下班回家才看到自己手机里有一条短信,说的是货物到了,已放门卫,请尽快领取。刘女士看到短信后到门卫拿了包裹,等她回家拆开后发现衣物有破损,于是她与网店联系,但对方称她已经签收,不予退换。对此刘女士很有异议,她认为自己并没有签字,而快递公司就把自己定的物品放在了门卫是不符合程序的,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但自己联系快递公司后,对方迟迟未能解决。记者联系了该公司,对方称将会尽快协商解决。

    像刘女士这样喜欢网购的市民越来越多,而在网购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应该先签字再验货还是先验货再签字,就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一般情况下,网购时,许多卖家会提醒客户“先检查商品再签收”,否则不负责任;快递公司则抛出“行规”要求消费者“先签收再验货”。网购究竟是先验货后签收,还是先签收后验货?大多市民表示应该是先验货后签字。

    那先验货后签字合乎规范吗?就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几家本地的快递公司。某快递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于5月1日正式实施的《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中,虽然规定“先验货后签收”,但实际上验收指的是先查看快件外包装是否完好,并非是打开包装查看内件物品。只有在外包装破损的情况下,物流公司才承担赔偿责任。

    某快递业务经理芦娟告诉记者,任何收到的快递都是可以验货的,签字只是为了确认货物是客户拆开的。2012年5月实施的《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第三十条规定: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快件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派员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快递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的寄的是易碎品,外部包装完整,顾客要先当着业务员的面签字完,打开看,如果里面破损,可以拒签。

    就这个问题,记者也向工商部门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从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做出了解释:快递员要求先签字再验货是有道理的。物流公司只与发件方存在合同关系,快递员只负责送到包裹。而包裹内商品是否发漏、发错、损坏,都不在他们的责任范围,收件人只有收件后与商家联系。

    那网购消费者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工商部门也给出可行建议:签收后可以立即打开快件验货,若发现问题,则请快递员作第三方证明。买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拍下问题商品照片留下证据,并请快递员签字证明实情。这样,掌握了证据更便于与商家交涉,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编辑:zcm来源:信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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