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 锐)据有关部门预测,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市参加祭扫活动的群众将有260多万人,出动各种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瓶车)38余万台次。为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进行,日前,我市召开清明节祭祀安全工作协调会,研究落实相关工作。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会议要求各县区、各单位充分认识到清明节期间祭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主题,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今年市政府继续成立临时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部署、指挥、协调,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具体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合作,共同做好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对因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县区、各单位要根据去年的情况修改完善应急管理预案,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加强应急值守,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做好数据日报工作。
明确职责,强化协作。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制定具体工作预案,既合理分工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祭祀安全工作,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民政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安排好群众祭扫活动和服务工作,严防踩踏事故发生;公安交警部门要在清明节前和清明节当日群众祭扫活动比较集中的场所和交通要道派出值班警力,在高峰时段增派警力,疏导车辆和人流,保障道路畅通,并维护治安秩序;交通部门要及时安排运输单位增派车辆,方便群众乘坐;消防部门要做好清明节期间预防火灾的宣传和灭火准备工作;林业部门要将做好清明节祭扫与森林防火工作结合起来,预防严重火灾发生;卫生部门要做好因群众祭祀活动发生的伤病和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时救护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打击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等违法行为;城市执法部门要制止占道经营、摊点,强买强卖,维护市容整洁和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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