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犯不改的,从严问责!
本报讯(记者 黄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相关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近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合督察办)发出通知,决定进一步加大对“上班病”问题的治理力度。
结合联合督察工作的实践,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上班病”的表现形式:党政群机关单位、企事业机关非野外作业(室外出勤)的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出现迟到、早退、旷工和上班期间无故空岗串岗离岗等行为的;上班时间在网上炒股、玩游戏、购物、聊天、看影视剧和小说等行为的;各级行政服务(信访接待、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人员未经请假、督察时无故空岗的;督察时被督察单位出现门卫阻扰、机关科室锁门办公、强行关闭电脑、工作人员缺岗请人顶替或请假不属实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庸懒散软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出现“四难”、“四乱”、“吃拿卡要报”等行为经核查属实的;督察中发现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节假日没有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或打值班电话多次无人接听的;乡镇(街道)机关干部上班时间去向不明、夜晚走读现象严重,或主职不向县区主要领导请假离开本县区的。
为进一步加大“上班病”的惩处力度,市联合督察办要求,对督察中发现的“上班病”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增强督察工作的威慑力和影响力。对屡查屡犯的,从重处理,并视情节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屡犯不改的,从严问责,直至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对因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无所事事、人浮于事而导致多次出现“上班病”的单位,必要时,提请市委、市政府核减其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