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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信阳市首届何景明文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09-17 08:44:36 来源:信阳市委宣传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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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联办公室,负责评奖和颁奖活动的组织工作。

  六、评奖程序

  1、参评作品征集。由中共信阳市委宣传部、信阳市文联联合向各县区委宣传部、文联,以及市属主要媒体、新闻网站发出作品征集通知,有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参评作品。

  2、参评作品公示。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符合参评条件的所有作品,在媒体上公示7天。对反映的不符合参评条件的作品,经查明属实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3、推荐备选作品。各奖项初评委员会成员在广泛阅读参评作品、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写出书面审读意见。然后,召开本奖项初评委员会工作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获得评委总人数2/3以上赞成票的作品中按得票多少为序,提出适当数量的作品,作为供终评委员会审读备选的篇目。各奖项初评委员会须给每部作品写出简洁、准确、客观的书面评语,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经由3名以上终评委联名提议,亦可在审读小组推荐的篇目外,增添备选篇目,但各奖项提名增补的作品不得超过1篇(部)。

  4、投票产生各奖项的获奖作品。终评委在认真阅读全部备选篇目的基础上,写出书面审读意见。然后召开终评委员会工作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奖作品得票数不得少于表决人数的2/3.对获奖作品,终评委按得票多少为序,给每部获奖作品写出书面评语,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终评委最后就何景明文学大奖获得者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奖作品作者均为何景明文学大奖待选对象,得票数最多并超过表决人数2/3的,拟定为何景明文学大奖获得者,终评委就获奖者的文学成就和影响写出书面评语,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

  ?5、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评奖期间分阶段写出初评报告、终评报告,及时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评选结果公布。获奖作品名单在市属主要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评奖纪律

  1、确保评奖的权威性与公开性。何景明文学奖评奖委员会要坚持评奖标准,宁缺毋滥,真正评选出优秀作品。实行评委名单评后公开、评委会评语公开制度。

  2、确保评奖的严肃性与公正性。杜绝行贿受贿、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评委会及评选办公室成员,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评选结果的不正当行为。一旦发现此种行为,有关评委或工作人员的资格将被取消,有关参评作品的资格也将予以取消。

  3、实行回避制度。有作品参评的,或参评作品的责任编辑、参评作品推荐单位的负责人等有可能影响评奖公正的人员,均不得担任初评委和终评委。

  申报作品及材料统一报送至信阳市文联办公室。

  通讯地址:信阳市羊山新五大道行政办公区90532室

  邮政编码:464000

  电话:0376-6366761

  联系人:杨 伟    李喜平

  电子邮箱:xyshwl@sina. <mailto:xyshwl@sina.>com

  附件:1、首届何景明文学奖参评作品申报目录
 
      附件:2 信阳市首届何景明文学奖参评作品申报表


         中共信阳市委宣传部   
 
            信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3年9月12日
编辑:刘远强来源:信阳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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