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以前都是我们到市里汇报工作、参加培训,既耽误时间又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现在市司法局直接派人来指导工作、组织学习,我们工作起来劲头更足了!”昨日,新县一位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由衷地说。
为真正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市司法局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目标落实为抓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工作检查为主动服务,变工作汇报为业务指导,派出工作人员到新县等县区,采取业务培训、政策宣讲、座谈沟通等方式,以主动“下沉”接地气的方式指导县区工作,受到基层单位和干警的普遍欢迎。
该局一是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培训。由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对县区司法局机关干警、乡镇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专题业务培训。二是对县区局领导班子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宣讲。重点宣讲与法律援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三是与法律援助律师、执业律师、司法所长等进行座谈,了解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困难,积极探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律和新思路,讲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方法,使法律援助工作真正成为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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