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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检察院安全小常识走俏中小学

2014-06-27 15:21:06 来源:信阳日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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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李家银 东超 富强)“奶奶,快救救我们,让我们在您家躲一躲吧!外面有坏人要抓我们!”近日,光山县某乡一农家餐馆里,突然闯进来一男一女两个10岁左右的小孩,神情慌张地向老板娘求救。

    原来,这两个孩子是姐弟俩。案发当日中午,姐弟俩被刘某绑架上了三轮车,行驶途中,趁刘某懈怠之机,姐弟俩跳下车逃到附近的餐馆内向店老板求救。

    姐弟俩机智摆脱犯罪嫌疑人并成功报警的事迹迅速传开。当被问及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们勇敢面对歹徒,并成功逃脱时,姐弟俩说,平常学校老师一直是这么教的。学校负责安全的老师说,这一成功案例还得益于光山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与县教育局联合下发的中小学生安全防范十条小常识。

    光山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罗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已有多年,2013年,她针对近年来该县未成年人遭受非法侵害的案例,总结、整理了十条浅显易懂、便于操作的中小学生安全防范常识,如:不玩火、不玩电,不玩烟花爆竹;不携带刀具,一念之差,它会伤害自己或他人;记住父母的电话,有紧急问题时打“110”报警电话等,并将这十条安全防范小常识写进法制课讲义,在全县中小学校巡回授课,引起了该县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

    日前,光山县检察院未检办总结推广中小学生安全防范十条小常识的成功做法已被市检察院作为中小学生安全防范的典型向市教育部门推荐,并在全市中小学校予以推广。

编辑:zcm来源:信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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