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明强 黄涛)近日,信阳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该审判庭对信阳中院受理的涉及生态资源环境的刑事、民事,行政一、二审案件实行集中统一审理。
该院建立专业性的生态环保审判机构,不但畅通了社会公众维护环保权益的司法渠道,提高了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自信心、自觉性和主动性,而且还推进该院在环保公益诉讼、建立环境保护司法协调机制等方面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动作用,促进生态环保司法制度的建立和法律制度的完善。
该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对于我市来说,也很有现实意义。省高院的统计报告显示,2013年我市受理的涉生态资源类案件288件,位列全省第五,淮滨县和罗山县两个法院受理的涉生态资源类案件在全省158个县区中分别位居第六和第七。该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可以更有效地依法保障生态信阳、宜居信阳、美丽信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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