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王超)罗山县法院在少年刑事审判中引入亲职教育,初显成效。2013年以来,该院共有13件15名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接受了家庭监护责任及教育方法指导,这些案件无一上诉、抗诉,被判决有罪的未成年被告人无一重新犯罪。
为普及家庭监护及教育知识,进一步巩固挽救失足少年的社会效果,该院建立辅导队伍,打造多元化少年审判模式。成立了一支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心理辅导队伍,创造性地将心理辅导引入审判实践。
该院一是规范工作流程,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开设亲职教育课堂,按照庭前指导了解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及监护情况、庭审教育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家庭原因以及专家指导与家长面对面谈心三个阶段进行,确保将亲职教育融入案件审理中。二是定点回访帮教,重建未成年人健康心理秩序。对未成年罪犯登记造册,建立专门档案,进行动态监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回访、考察。三是延伸审判职能,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通过开设模拟法庭、讲授法制课、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
上一条:“家门口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