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杰 胡威)日前,息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非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案件时,发现被告人杜某抵押贷款的四本房产证存在诸多疑点,这些房产证是该县房产所发放的真实证件,但证件上登记的房屋却无从查找。
针对这四本“来历不明”的房产证,该院反渎局组织办案人员进行调查,依法查明了该县房产所四名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事实。
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该县房产所工作人员付某、王某、孟某、尤某四人在没有认真履行审核、实地勘验等监管职责的情况下,审批通过了杜某提供的虚假申报材料,签署发放了房产证。杜某抵押这些证件先后从金融部门贷款100余万元,用于个人买车及日常消费。案发后,杜某无力偿还贷款及利息共计139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012年以来,在查办此类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案件中,息县检察院制定了翔实的侦查方案,运用“四突出”工作法,突出调研梳理思路、突出方法摸排线索、突出取证快速突破、突出协调扫除障碍,共查处住建部门党政干部10人,其他部门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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