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钊 孙健)为了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日前,淮滨县法院完善制度,以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建立走访、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该院将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及法官分为六组,每组由一名院领导带队联系一个人大代表组。要求每人联系6至7名人大代表,每年必须主动走访一次所联系的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征询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该院要求相关负责人协助人大做好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和评议活动,对人大代表在视察和评议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逐项落实到位。完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来信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院长带头抓好整改落实。
完善向人大代表定期通报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制度。该院每年召开2次人大代表座谈会。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和监督案件执行制度,听取和收集人大代表对庭审和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聘请人大代表担任法院廉政监督员和建立选任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其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作用。
截至目前,该院已向同级人大代表通报工作4次,邀请上级或同级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参与重大活动6次,旁听案件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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