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潘传琼 向自生)近日,浉河区法院法官潘京安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涉及金额128万元,从立案到结案共计3天时间,以高效工作实现司法为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案原告刘某和被告李某系朋友,2013年被告李某以经营酒店缺少周转资金为由向被告刘某寻求帮助,刘某先后两次借给李某资金共计128万元。李某两次借款,并分别向刘某出具了借款借据两份。后原告向被告催索还款,但到期后被告仍旧不还,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借款128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
经过该院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分两次向原告还清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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