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检察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纪实
东超 万胜
“潮平岸阔催人进”。近年来,光山县检察院借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东风,在严格干部选任程序的基础上,切实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选拔任用了一批优秀的检察干警,充分体现了“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干部任用原则,激发了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劲头和活力。全院干警在院党组的带领下,上下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激活了新的动力源泉。
建章立制 风清气正
在人事制度改革之初,光山县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光山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操作规范》。在筹备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该院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安排人事制度改革、机构升格及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事宜。该院一是配备配强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党组成员配额及班子配备数,对所缺班子配额,按照党组推荐、民主测评、考察、公开公示等程序,在全院正副科级干部中差额选拔产生。二是严格选拔任用程序,配齐配足中层正职。对照县编办下发的各部门中层正职的职位数,在全院副科级以下干警中择优选拔产生。三是公开选拔任用一批中层副职。四是一般干警实行双向选择。通过以上举措,该院党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严格了程序,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氛围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严格程序 公开选拔
光山县检察院及时召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宣传动员会,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宣读改革实施方案及操作规范,在内网进行公告,真正做到了广泛宣传,层层发动,为全院干警营造一个良好的改革氛围。在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上,该院一是严格资格审查。鼓励干警踊跃报名参加,对入围的所有干警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民主测评。二是严格笔试程序。试卷是在考试前半天,由院领导亲自命题,专人负责保管。抽调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人员监考,并进行全程录像。三是严格民主推荐。在竞选职位推荐环节上不搞一刀切,规定干警推荐和领导推荐对每位竞选干警的评分应有所不同,及时公布推荐结果。四是严格组织考察。由县委派出考察小组,采取分别谈话的形式,对竞选干警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察,并将考察结果通报院党组。五是严格公示程序。考察组在考察结束后,按照规定对竞选干警进行公示,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体现在这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之中。
统筹兼顾 人尽其才
在整个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光山县检察院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打破干部队伍中“跑官要官”,“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等思想,坚决杜绝“拉选贿选”的现象,坚持“一把尺子”衡量人、“一个标准”选拔人、“竞争上岗”使用人,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该院一是制定了严格的入围标准。二是明确中层领导正副职数,在控制中层干部职数上有新突破。三是以民主测评作为重点,结合竞职干警平时的表现。四是以群众监督为标尺。同时,该院党组还根据竞职干警的专业所长和自己的意愿,在深入谈心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公推合适的岗位。坚持科学、民主、客观的原则,切实做到人尽其才。让每位干警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和平台。
实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来,光山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立案9人,反渎职侵权局立案7人,两项自侦工作案件结构合理,大要案比例明显上升,处在全市检察系统前列,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控申工作、监所工作等也稳中求进,整体工作蒸蒸日上。“风正扬帆正当时”。经历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光山县检察院干警,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百倍的奋发精神,唱响创先争优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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