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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检察院批捕一涉嫌敲诈勒索访民

2014-09-05 09:48:19 来源:信阳日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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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洪波 余杰)“不让俺到省里、到北京上访,那就赔俺钱!”这是群众荣军(化名)多年来上访的理由。近日,他在得到对方赔偿的和解金2万元的同时,也因此将自己送进了看守所。9月2日,息县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其批准逮捕。

    2007年9月,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荣军向乡干部兼任村支书的李某缴纳了社会抚养费5500元,认为李某故意欺负自己。为发泄心中的不满,当年10月,他就到市、县信访、纪委部门反映李某违规收取社会抚养费。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发现李某没有违法违纪的行为。而后,荣军又以“贪污受贿、包养情妇”等为由多次赴省、进京上访,并经常到李某的办公场所和住宅进行谩骂。迫于压力,李某只好于2009年初辞去村支书职务。经过县级以上纪委、信访等部门调查,发现荣军上访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2014年3月,荣军自愿接收李某的赔偿金2万元,并承诺“不再上访”。不料,一个月后,荣军又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4万元,并再次进京上访。8月14日,李某实在无法忍受,只好到公安机关报案。

    息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荣军捏造事实,以上访为由索要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遂作出批捕决定。

编辑:zcm来源:信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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