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 锐
见习记者 丁桂玲
“1、2、3、4、5……48,蔬菜品种有40多种了,降价蔬菜的品种也达到要求的15个品种了,这些都是符合考核标准的。”10月20日,在我市西亚和美超市店内,由市物价办、市财政局、浉河区物价办、平桥区物价办组成的联合考核组正在对我市首批平价(蔬菜)商店进行年度考核。
为了扎实推进平价(蔬菜)商店建设,把政府惠民工程办实、办好,市物价办对中心城区首批9家平价(蔬菜)商店进行年度考核验收。此次考核从基础工作、执行价格政策规定情况、执行价格监测报告、供给和质量保证、诚信经营、环境卫生六个方面进行。每到一个平价(蔬菜)商店,考核组按照考核标准,认真核对平价(蔬菜)商店执行的情况。
在西亚和美超市店,记者看到,此时蔬菜区内人头攒动,各色蔬菜品种齐全,色泽新鲜,整齐地摆放在相应的货签牌前。店内蔬菜区的上方悬挂着“政府惠民工程信阳市平价蔬菜商店”的标示牌,降价蔬菜的价格标示牌也醒目地悬挂在相应的蔬菜品种前。
考核组工作人员首先对降价蔬菜的品种进行了考核,并按照蔬菜单品零售价格表核对了该超市的蔬菜价格。按照平价(蔬菜)商店的建设要求,平价商店经营的蔬菜品种至少有15个品种的价格必须低于周边农贸市场平均价格的15%,“胡萝卜市场零售价是1.5元/斤,降价15%以后是1.275元/斤;土豆1.6元/斤,降价15%以后是1.36元/斤;圣女果3.3元/斤,降价15%以后是2.805元/斤,这些蔬菜的价格在该店执行得还是比较好的。”考核组工作人员在核对了蔬菜价格之后对记者说道。
随后,记者一行又来到新玛特购物广场。“平价蔬菜的标示牌要规范,字体有点小。而且每个货签牌要摆放在正确的位置,不能出现品名不一致的地方。圣女果降价15%以后是2.805元/斤,这里卖到2.98元/斤,显然是不符合规范的,既然把圣女果作为降价销售的蔬菜,就要严格执行价格标准。”在新玛特超市,考核组工作人员提出了该店运营过程中不规范的地方并要求该店采取相应规范措施。
考核组工作人员还按照考核标准对和美政和花园店、和美生活广场店、和美报晓新村店、和美新马路店、亚兴平桥购物广场、亚兴平桥生活广场、平桥平西路百家等平价(蔬菜)商店进行了考核和现场打分。
从考核情况看,各平价(蔬菜)商店运行平稳,比较好地执行了政府定价目录和降价政策;平价蔬菜区规划整齐,蔬菜品种齐全、优质,质量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平价标示牌醒目,补货及时;购物环境良好,确保了消费者的需求,深受消费者的好评。考核过程中考核组发现部分平价(蔬菜)商店存在问题,和美生活广场店有2个蔬菜品种、新玛特购物广场有3个蔬菜品种、和美政和花园店有4个蔬菜品种没有达到降价15%的标准,和美龙潭店地面卫生标准不高,和美报晓新村店中午时分蔬菜摆放较乱不整齐等。考核组认真记录了在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并对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
记者还从市物价办了解到,前期市物价办已对各平价(蔬菜)商店蔬菜区面积、房屋租金、运营车辆进行了认定,结合考核情况和文件补贴标准,计算出各平价(蔬菜)商店年度补贴的标准,并及时发放到各平价商店。物价部门将会引导平价(蔬菜)商店更好发展,让这项惠民措施带给市民更大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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