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璐)随着法槌的落下,李洁(化名)和李净(化名)姐妹流下了悔恨的眼泪。被告人李净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被告人李洁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处罚金30000元。
2014年3月中旬,李净的丈夫张天胜(化名,已判)带着李净一起到广东省陆丰市,以136000元的价格从当地的假币贩子手中购买假币200余万元。3月21日,张天胜将假币转移至其妻姐李洁家,李净随后赶到,早已掌握信息蹲守在此地的光山县公安局民警将3人抓获,并从李洁家中楼顶隔热层查获假币203万元。
光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洁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李洁由于亲情关系和法律知识匮乏,走上犯罪的道路。
民工受伤陷困境 法院执行解忧愁
本报讯(刘俊)“谢谢你们,你们真是帮了我的大忙,我的后续治疗费总算有着落了。”昨日,在罗山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执行人员将12.3万元执行款送到农民工李丽(化名)手中时,李丽感激地说。
2013年11月1日,在罗山县城张某经营的副食门市部做销售业务的李丽与司机汪某下乡销售货物,途中,汪某因操作不当,车辆与路边行道树相撞,导致李丽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某仅支付了李丽5.9万余元的医疗费,拒绝支付其它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作为接受劳务方的雇主,应对李丽的各项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遂依法判决张某在扣除已支付款项外,还应赔偿李丽各项损失12.3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强制执行,将张某的12.3万元执行款成功扣划,并交到李丽的手中。
哑巴男孩偷手机 女子购买被处罚
本报讯(吕志豪 陈全)以3000元购得一部价值5000元的手机,浉河区一女子瞿某认为这桩买卖很划算,不料此举却触犯刑律。12月8日,固始县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瞿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单处罚金2000元。
2014年2月16日凌晨5时许,哑巴男孩小龙(事发时不满14岁)窜至信阳市礼节路一手机店内,盗窃苹果5S手机4部及苹果平板电脑1部。2月22日,小龙在固始县中山大街一宾馆内将其中一部未拆封的苹果5S手机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宾馆经营户瞿某。经鉴定,该苹果5S手机价值为4999元。
4月4日,瞿某主动投案,在其协助下,公安机关将小龙抓获。
父子不和起争执 路人拉架被砍伤
本报讯(尹思泉)男子偶遇父子俩厮打,不明关系的他上前拉架,不料被砍伤。近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潢川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11月18日14时,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42岁,潢川县春申办事处五里村人)与儿子杨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二人厮打起来,酒后的杨某某竟拿刀要去砍儿子,被路过的王某某看到。不知二人关系的王某某好心上前制止,被不分青红皂白的杨某某砍伤右胳膊和面部,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